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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訊】因疫情影響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申請延期分期繳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4月份是民眾繳納牌照稅的月份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稅。此外,民眾若遺失或未收到牌照稅單者,也可利用TW-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完成繳稅程序。另外,該處推出LINE Pay Money(LINE Pay 一卡通帳戶) e化繳稅服務的新措施,只要點選LINE Pay生活繳費中的稅捐,掃描稅單三段式條碼,即可完成繳稅,方便又快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貼心提醒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36)繳納。該處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針對因疫申請延、分期所規範之審核原則,其適用之地方稅目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營利事業如有短時間內因疫營業收入驟減,或個人於疫期內有被減()班、非自願離職或其他原因致繳稅困難之情形,即可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稅單繳納期限前向所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期限前提出申請,可於該原因消滅後10天內申請。

該處並提醒,針對109年期之使用牌照稅,納稅人如因疫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而無法如期繳納,繳納期間可延至10961日;展延期間屆滿前,如有前述收入驟減事由,仍可依本次放寬之延、分期規範,再次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針對前述延、分期申辦,或其他疫期減稅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問,可至高雄市稅捐處網站「免跑稅捐處」專區(https://reurl.cc/K6ZE1p)瀏覽,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2,將有專人向您說明。

【高市訊】高市稅「不動產移轉小幫手」,讓您秒懂不動產過戶流程。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解決民眾在不動產移轉的過程中,因不熟悉機關間作業流程,以致奔波於戶政、稅務及地政機關等種種不便,特別在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建置「不動產移轉小幫手」,整合不動產移轉(買賣、贈與、繼承)申辦流程,讓不熟悉申報作業的民眾,一次搞懂,輕鬆完成移轉程序。

該處指出,只要您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依序選擇「線上服務」-「不動產產移轉小幫手」-「不動產移轉的標的(房屋或土地) -「移轉標的坐落(區域) -「移轉的方式(買賣、贈與、繼承) -「賣方、贈與者、繼承人的戶籍地(區域) 」,系統將會自動回復您包括:須辦理機關(含戶政、國稅局、稅捐機關、地政事務所等),以及應備資料及相關申辦書表、填寫範例,還可以直接連結各機關網站下載所需書表、線上查調房屋稅現值等等,省時又省力,避免您往返奔波的勞累,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高市訊】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自住定義不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為(一)土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二)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三)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符合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否則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累進稅率,稅負相差至少4倍以上。

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之要件為()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符合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方可按各縣市明定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特別提醒,為維護您的權益地價稅如符合自用住用宅用地要件者請記得922日前提出申請。始能自當年度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才能適用。

【高市訊】報您知!繼承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邇來有年長民困惑詢問,我的房子40幾年,地價又漲了好幾倍,聽說過戶要繳很多土地增值稅,我百年以後如果我兒子繳不起,房子是不是就不能繼承過戶?

稅捐處體恤的說明:土地移轉土地增值稅,但是因為繼承移轉的土地,可免徵土地增值稅。日後繼承人欲出售繼承土地,也是繼承日開始起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核算土地增值稅額不需擔心繳不起土地增值稅、無法繼承過戶的問題。

市稅處特別提醒您,繼承土地雖不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前,仍須至本處所屬各分處查欠,如被繼承人生前有欠稅仍須先繳清,才可以過戶。如有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您撥打0800-726969免付費電話,我們很樂意為您服務。

【高市訊】醫療院所書立之醫療收據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診所向非保險對象收取之各項費用,或向保險對象收取之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及不屬健保給付範圍之費用,如雷射醫美或矯正牙齒等,所書立之醫療收據,每件應按收據金額4‰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進一步說明,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收取保險對象依健保法規定應部分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則免徵印花稅。舉例說明,張先生到診所就診掛號費100元,部分負擔費用50元,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外之自費醫療費用800元,則該診所需就掛號費100元及自費醫療費用800元合計900元,按4‰貼用印花稅票3元。

該處呼籲,各醫療院所書立的醫療收據頻繁且多,為避免印花稅票短漏貼而受罰,可就近向轄區所屬分處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還可以採用網路申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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