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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衛生局清明連假防疫不懈怠 嚴防社區疫情蔓延 [打印本頁]

作者: halojack    時間: 2020-4-3 21:44     標題: 衛生局清明連假防疫不懈怠 嚴防社區疫情蔓延

籲請市民連假外出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已造成全球大流行且境外移入個案持續攀升,截至331日止,全國境外移入確診人數276例,本土確診人數46例,累計共322例,市府防疫團隊賡續提高警覺,嚴防病毒傳播及社區感染風險,全力維護市民健康。因應清明連假即將到來,民眾社交聚會多,公共場所人潮聚集,恐成為防疫破口,衛生局特別呼籲提醒以下防疫事項,市民連假期間務必配合,共體時艱:

一、  清明連假期間,接受14天居家隔離/檢疫的市民務必確實配合不可出、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出掃墓或離開居家範圍,以免觸法;居家隔離及檢疫期間若有發燒、咳嗽或出現上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高雄市防疫專線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

二、  請飯店及旅宿業者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措施,針對進入飯店旅客均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酒精消毒,使用500ppm稀釋的漂白水加強公共區域之環境消毒工作,並注意身體不適的旅客,提供必要協助。

三、  為防範疫情蔓延,本市警察局針對轄內大型夜店、KTV等場所實施聯合稽查,加強防疫工作,呼籲民眾避免聚集大型娛樂場所,共同全力防堵社區感染風險。

四、  有鑑於新冠病毒主要透過1公尺內的近距離傳播,市府推廣並落實新禮貌運動,儘可能保持人與人之間距離1公尺,並儘量減少社交活動;民眾聚會請遵循室內至少保持1.5公尺、室外至少保持1公尺之適當社交距離,若搭乘公共運輸,如高鐵、台鐵全程必須配戴口罩才能上車

衛生局再次呼籲連假期間,違反居家隔離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執行指定場所強制安置;違反居家檢疫者,處10萬元至100萬元,居家隔離/檢疫者切勿任意外出,違反者逕行裁罰絕不寬貸,並籲請民眾出入人潮密集處配戴口罩,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用手接觸眼口鼻,遵守咳嗽禮節。(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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