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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精神病人自主權益~解脫長期不當禁錮

倡議精神病人自主權益~解脫長期不當禁錮

關昨(17)日鏡傳媒報導:傳精障者當證人再強制送醫 家屬控衛生局蠻橫,本局澄清說明如下:

 針對堂眾病患病情分類係由本市2名精神科醫師依據堂眾當下儀容修飾個人衛生飲食習慣、單位整理、社會能力、服藥情形、合作性、財務處理活動參與睡眠情形等多元面向進行簡易精神評估分類,經瞭解評估分類為1類的病患被以證人身份傳喚係為檢警事前安排,本局無從得知,且病患傳喚結束後主動向本局請求至醫院住,並表示要永遠離開龍發堂

龍發堂現為阿米巴痢疾與肺結核法定傳染病流行地點,為保障住民生命健康與安全,對於已感染、疑似感染者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並使未感染者儘速遠離感染風險是不得不為之必要工作,移出醫療安置順序除依據醫療專業外,尊重住民意願亦為執行之依據,基於家屬委託龍發堂照護之確立關係,要求龍發堂基於妥善照護之責在未有效改善必要之防疫要件前提下,配合衛生局進行相關安置工作實屬應為,有關移出安置人員名單及期程亦參酌龍發堂意見修正,於111當日針對先前無意願移出之住民本局亦再加以當面詳細說明,當日有3名住民在確切了解身處傳染風險後即行同意,亦有2名住民仍未明確表達轉出意願,衛生局當然予以尊重,絕無違反當事人意願之強制作為,全程均有錄影音記錄。

107111日龍發堂堂方人員因案被檢警搜索,並帶往地檢署偵訊,直至當日深夜至隔日凌晨才交保、飭回。在此期間衛生局暫時進駐,適時維持秩序並安排三餐飲食,以照顧堂眾生活。因有多名堂眾表達離堂意願,並表示過去在禁錮式管理下,不敢有所發言。對照先前入堂稽查發現堂方動輒以鞭打、綑綁、威嚇等方式對待堂眾,造成諸多堂眾機構化之禁聲慣行。故,本局製作離堂同意書給堂眾自由填寫,過程均有錄音錄影之紀錄,絕非龍發堂所稱以威脅恐嚇方式進行。媒體所述與事實不符,本局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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