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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高雄醫學大學校友會聯合會 嚴正抗議書!!

全球高雄醫學大學校友會聯合會 嚴正抗議書!!

主旨: 一、嚴正抗議高醫大董事會違反「高雄醫學大學組識規程第二章組織」之規定,校長尚未出缺,即違法遴選出「代理校長」。 二、第十八屆高醫大董事會之成立乃違反捐助章程之違法董事會,已喪失權力遴選代理校長。 建請 教育部應駁回董事會「代理校長」之報備。並由鈞部直接負責主導高醫大校長任期終止後之「代理校長」遴選工作。 說明: 一、教育部應駁回董事會「代理校長」之報備。 (一)高醫大董事會於5/31選出「代理校長」,而校長的任期至6/30。換言之,5/31校長仍未從缺,仍在仼內綜理校務,尢其6/9畢業典禮在即,正忙得人仰馬翻,校長正親自為之,此時那需「代理」校長,何況所選出的「代理校長」目前正是「副校長」,造成既是副校長又是代理校長之職位錯亂。 (二)依據「高雄醫學大學組織規程」第二章組織所規定:「校長因故出缺時,由董事會就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選擇適當人選代理校長,並報教育部」,校長目前仍在仼內積極任事,那有「出缺」,故此,於5/31遴選「代理校法」是違反組織規程之不法行為。均部應駁回其報備。 (三)依據「高雄醫學大學組織規程」第二章組織之規定:「前項副校長之任期應配合校長之任期」, 故此,副校長之任期同於校長之仼期,即6/30才終止仼期。副校長目前仍在任,豈能於任期內即被遴選為代理校長,導致楊俊毓既是現任「副校長」又是「代理校長」之紊亂違法情況。 (四)董事會刻意擱置高醫岡山分院之追加預算重要議案,反而於5月初即積極提早規劃違法的「代理校長」議案。置高醫之重大發展案於不顧。 二、第十八屆董事會之成立違反捐助章程,自無權力再遴選「代理校長」。 第十八屆董事會成立違法的理由如下: 第十七屆有兩位董事:賴文德及李惠娥,因是附設醫院之專任主治醫師,系屬醫院職工,而違反捐助章程第七條之規定:「職工、學生不得充任本法人之董事」。 故而被教育部撤銷上述兩位董事之資格。 1)該兩位董事因違反捐助章程規定被撤銷董事資格,因此已不具董事資格。依據章程第八條規定:「除依本章程規定不具董事資格者外,現任董事得為下屆董事之候選人」,因此該兩員第十七屆董事已「不得」為下屆(第18屆)董事之候選人。 2)又依據章程第八條:「由現任董事從候選人中選出足額之下屆董事」,該兩員董事因不具董事資格,因此巳不是現仼董事,自巳喪失選出下屆其他董事之權力。 3)依據章程第六條:「本法人董事會之董事之總額為九人,由當屆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由上知當屆(第十七屆)有兩名董事巳不具董事資格,則由第十七屆九位董事互選所選出之董事長自屬不合法。 故此,第十八屆董事及董事長之選出均為不合法,則其所組成之第十八屆董事會自亦屬不合法。 三、教育部不但應駁回董事會逕行違法遴選代理校長之報備。 兼且,董事會遴選代理校長之權力應回歸給主管機關的教育部自己負責主導,即應由教育部負責遴選「代理校長」之工作。 遴選代理校長之時間也應選在校長「任期終止」之後。
風傳媒~高屏前任特派Jaso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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