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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海內外校友會聯合會_還我高醫正名運動!

高雄醫學大學海內外校友會聯合會_還我高醫正名運動!

高雄醫學大學海內外校友會聯合會_還我高醫"正名"運動!

內容: 一、教育部高教司「違法」核准高醫大董事會二位補選董事,高教司必需立即撤銷兩位補選董事。 (一)該兩名董事賴0德及李0娥在擔任第十七屆董事時即是附設醫院的主治醫師,乃屬醫院職工,依章程不得充任董事,因此該二員不具董事資格。 依據章程第八條:「董事改選時,除依法令或本章程規定不具董事資格者外,現任董事得為下屆董事之候選人」。故此,賴及李兩位因不具第十七屆董事資格,因此不得為下屆(第十八屆)之董事候選人。既非第十八屆董事候選人豈能被選為第十八屆董事。 又依據章程第八條:「並列明於候選人名單後,由現任董事選出足額之下屆董事」。上開兩位不具第十七屆董事資格,即非屬第十七屆之現任董事,豈能有選舉權而能由候選人中選出下屆第十八屆董事。因此由該兩員所共同參與選出之第十八屆董事自始不合法。 又依據章程第六條:「由當屆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由違法之董事參與選出之董事長自亦屬不合法。 (二)賴及李兩董事於第十八屆因兼具醫院主治醫師而屬醫院職工,違反章程遭教育部撤銷董事資格。第十八屆董事會隨即向教育部提出行政訴願,目前該兩員仍在訴願中。 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該兩員因尚未撤銷訴願,對被教育部撤銷董事資格之行政處分仍具備執行力,因此不得為第十八屆之董事候選人,也不具參與第十八屆董事選舉之權力。 二、高醫大董事會竄改創辦人為陳啓川。為紀念「偽創辦人」之先翁陳中和,竟將醫療大樓命名為啓川大樓,附設醫院命名為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嗣經教育部糾正及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決議將醫療大樓正名為自由大樓及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正名為附設醫院。董事會卻無視上述創辦人史實及校務會議決議,繼續違法亂紀,將附設醫院內的指示牌全部恢復為啓川二字,而且附設醫院繼續命名為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完全無視創辦人為杜聰明博士之史實,繼續
風傳媒~高屏前任特派Jason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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