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自管處補貼紓困,抵禦疫情衝擊

自管處補貼紓困,抵禦疫情衝擊

【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為協助園區內業者能持續經營,繼續服務廣大民眾,追求雙贏互利機制,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依據內政部109年3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91048100號令訂定發布之「內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國家公園事業紓困辦法」(簡稱紓困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業者的紓困補貼事宜,並已通知所屬停車場委託經營廠商,補貼109年2月~4月三個月期間50%的租金及權利金金額與補貼方式。

「紓困辦法」補貼適用的事業,以正面表列臚列「為經內政部國家公園管理處依政府採購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國有財產法等法規訂定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販售商品、提供遊客服務之商店、住宿或停車場等場所或設施」,在國家自然公園範圍內目前僅有「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園區北壽山停車場」及「臺中都會公園停車場」等2處停車場設施適用,自管處依法主動辦理補貼停車場委託經營案廠商權利金及租金,期望能協助廠商順利渡過受疫情衝擊的經營危機。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