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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核刪,一個不被鼓勵的醫療業?

裁罰、核刪,一個不被鼓勵的醫療業?

基層醫療機構聯合反對‘’強制性‘’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
 
【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綜觀近日新聞報導,除了疫情消息之外,莫過於官員非以事論事,頻頻謾罵或是酸醫師,吵架雙方各執一詞,民眾滿頭霧水。爭執點似乎是要無條件配合,完全付出,犧牲奉獻才稱作是醫療主流?
 
 完美的烏托邦,理想國不存在,成年人可以理解。因為必須理想和現實取得平衡點,考量實際可行性,「接地氣」,一件事才能被廣為接受。為大多數民眾接受,好事才能成!
 
 110年12月20日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預告了,用意是要醫療機構‘’強制‘’設置無障礙設施,但是卻不像其他行業用鼓勵的方式推動,此舉引發廣大基層診所恐慌和反彈,尤其在疫情下,風雨飄搖衝擊的基層。
 
 據記者實際採訪第一線醫護人員,發現現行諸多建築物是難以配套修改成可以符合無障礙設施的,即使不溯及既往,勉強實施,便是變相逼未來醫師無法開業。公民與醫師協會創會會長 鄭永豐 醫師 語重心長強調:「下一代醫師如果想開業,勢必門檻及成本將會更高,導致診所財團化,間接造成診所數量下降,尤其在新興傳染病肆虐下,基層診所存在是很重要的。倘若診所量能不足,對於要落實分級醫療及防治疫情政策,損害無法估計。」
 
 目前此法案預告已在各醫學會群組,引爆核彈級輿論和反彈,畢竟,政府對大多數行業(例如:計程車、長照、公共建築⋯等),採鼓勵,奬勵(補助),而非對醫療業般下重手,強制推動。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 蔡豐州理事長 代表醫療團體 發聲表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非常重要!然而,法案的公平性,憲法保障的是「實質的平等」,亦必須互相上,兼顧廣大執業醫事人員的權益。」尤其醫療服務提供者,如果因為經營和法令執行困難,無法提供優質穩定的醫療服務給身心障礙者,豈非破壞修法美意。「這在過去好幾個醫療法案,已履見不鮮。」基層醫療機構在疫情期間,已無大多數公司的對等補助,健保補助款亦需爭取才撥放的情況下,情何以堪?無私奉獻付出之後,如今還要大幅調整醫療機構硬體結構,得三思考慮可行性。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台灣整形外科醫學會、台灣皮膚暨美容外科醫學會、社團法人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台灣公民與醫師協會⋯等,聯合呼籲政府,勿強制通過,以免造成嚴重骨牌效應!「散亂易治,昏沈難醫」,自古皆然。若在分級醫療,基層與醫院管理分工未臻完善前實施,會傷及全民健保體制根基和互信基礎。不同醫療機構的情況差異極大,診所如何等同醫學中心的量體規模,新舊建築落差更大,豈可用簡單分類強行制定?!如同公共運輸工具差異極大一樣,強制,必不可行。
 
 主管機關強推法案,將造成法案爽快通過,基層民眾和醫療基層,雙方都沒有受惠的脫節笑話。
 
 醫療法的用意,是為了促進醫療事業健全發展,若能比照交通部或是公共建築物建置無障礙設施的作法,以補助/獎勵, 或是有專人協助身心障礙者,友善推動,將形成多贏局面。畢竟符合現行趨勢,也需多方考量實際執行情況,不能貿然修法強制執行,才能夠真正平等保障各方權益,相信才是有為的政府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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