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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沒錢繳罰金成通緝犯 遭警逮捕送辦

男子稱沒錢繳罰金成通緝犯 遭警逮捕送辦

【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日前(20)日凌晨3時50分許,中山所巡邏員警巡經新興區八德二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深夜路邊臨停未熄火行跡可疑,遂上前將其攔下;巡邏警組盤查確認駕駛黃男(81年次)身分資料時,發現其是111年1月14日高雄地檢署所發布的毒品通緝犯。

後經警方調查,黃男係因工作不穩定,本想等找到工作後再預支薪水去繳納罰金,不料竟在找到工作前就被查獲,隨後員警檢查隨身物品時,在其身上找到毒品吸食器一組(檢驗有二級毒品反應),全案毒品通緝部分將黃男依法解送,另違法持有毒品吸食器部分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高雄地檢署接續偵辦。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本分局將持續主動出擊,盤查轄區可疑人車,並提醒民眾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與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並落實查捕逃犯工作,以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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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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